虱子怎么去除肥胖(虱子怎么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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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袍子下是阴郁的枯骨

作者:吴玫

华丽,是印度作家阿兰达蒂·洛伊的长篇小说《微物之神》给人的最强烈印象。没有去过印度,通过电影、歌曲以及图片了解的印度,只让我通感到了泰戈尔著名诗句的前半截,亦即“生如夏花之灿烂”,而阿兰达蒂·洛伊用来讲述《微物之神》的文字,似乎坐实了我关于印度就是灿烂夏花的想象。

“放浪形骸的青蝇在溢满果香的空气中空茫茫地嗡嗡鸣叫着,然后撞在明亮的窗玻璃上,一命呜呼,肥胖的身体在阳光下显得不知所措。”这是《微物之神》的第四句话,这句话里,让青蝇“放浪形骸”和青蝇死后“肥胖的身体在阳光下显得不知所措”,都让我们读到了作者的想象力在肆意飞扬,而可着劲儿状写气味和色彩,又使得原本无影无踪的想象力有了形与色。阿兰达蒂·洛伊曾说过,她笔下的每一句话都是照实写来。但她照实写来的每一句话叠放在一起,就能光芒四射!译成中文后三百多页的《微物之神》,处处都是闪着金光的写人和状物,阿兰达蒂·洛伊再用纤秾又柔韧的时间轴将这些金光闪闪的句子串编成一个整体——她把《微物之神》织成了一袭华丽的袍子。

张爱玲有名言一句: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阿兰达蒂·洛伊的这袭华袍,倒不见虱子,只是对一个中国读者来说觉得异样。这种没法一句话道尽的异样,会让人不由自主地被《微物之神》裹挟,直到把封底上的推荐语都读完了,也舍不得将它放回书架——一有时间就抓起手边的《微物之神》,翻到哪页读哪页,再度心甘情愿地被阿兰达蒂·洛伊五光十色的想象力包裹其中。

但是,读一次是一次的伤心,因为,这件用文字织就的华丽袍子下,是误入婚姻的女性的枯骨。

帕帕奇(女主角阿慕的父亲)从德里的政府机关退休后,带着全家迁回故土阿耶门连。书里没有明确交代,我想玛玛奇(阿慕的母亲)是为了补贴家用才开始腌果菜、做果酱售卖的吧?可是,帕帕奇明明知道瞎了一只眼的妻子在做什么,这位前政府高级职员不肯屈尊帮忙也就算了,还嫉妒妻子成了大家的关注中心,闷气溢出胸膛后便举起黄铜花瓶殴打玛玛奇。阿慕的哥哥、牛津大学的学生恰克正好回家过暑假,他抓住帕帕奇拿着花瓶的手扭向帕帕奇的后背:“我绝不要看见这样的事情发生。”——请记住恰克此时的行为举止。

在阿慕看来,帕帕奇殴打玛玛奇又不是第一次。帕帕奇把玛玛奇最心爱的小提琴都弄断了弓弦丢进了河里!不过,阿慕对玛玛奇被打不像哥哥那样反应强烈,是不是因为还记恨玛玛奇当年改变她命运的一个决定?当年,玛玛奇说读大学对女孩没有什么意义,原本很有希望继续升学的阿慕只好随父母回到阿耶门连,成了待价而沽的待嫁女。

阿兰达蒂·洛伊仁慈,没有安排阿慕的父母硬性搭配阿慕的婚嫁对象,从而,使得阿慕的悲剧更具当代性——

回到阿耶门连后,耳闻玛玛奇屈辱的哭声,目睹帕帕奇男性至上的霸权,在一次别人的喜宴上,漂亮的阿慕认识了阿萨姆茶庄的助理后,“她认为任何事情,与任何人在一起,都会比回阿耶门连好”,也就是比生活在帕帕奇和玛玛奇的家里好,就匆匆嫁了,又匆匆生了一对龙凤胎。才过了多久?阿慕就开始自问:“她竟然容许自己在被带往绞架之前,还大费周章地装扮自己,这件事是如此荒谬,如此徒然。”阿慕的婚姻成了绞杀阿慕的绞架,当然是因为不着调的公公卷走了小夫妻的财物,丈夫又过于懒惰且沉迷于酒精中不肯醒来。但绞死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丈夫的老板、那个英国人以保住职位为诱引,明示丈夫让阿慕去“陪伴”他,丈夫竟然不置可否。

离婚后的阿慕,带着双胞胎回到了阿耶门连的娘家。成功逃离自己深深怨恨的原生家庭后不久,又不得不带着逃离的后果回到父母身边,阿慕心情如何,阿兰达蒂·洛伊没有多作交代,想必,郁闷无时无刻,所以,她才会与维鲁沙心心相印。

与家里的木匠在一起,维鲁沙那健硕的体态是所有阿耶门连人认定的诱因。阿慕当然也明白维鲁沙的身体意味着什么,但她更明白阿耶门连的人如果知道她与维鲁沙在一起后,会将什么样的污言秽语泼向她。女人离婚,在印度特别是在阿耶门连这样的小地方,是一件令人不齿的破事;一个离婚不久的女人,这么快就滑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是一件人人愤怒的破事!不过。在阿耶门连人的眼里,相比维鲁沙来自低种姓家庭,那两件破事就都不是事了。

阿慕与维鲁沙的私情被双胞胎儿女无意间揭开后,远在印度南方的小镇阿耶门连竟然借口维鲁沙参加了反政府游行将其活活打死。阿慕的哥哥恰克早年还能奋力阻止父亲殴打母亲,却无法接受妹妹与低种姓人产生感情,与玛玛奇联手将阿慕囚禁在家中。假如说英国名牌大学的自由之风吹不去已经渗透到恰克血液里的腐朽的妇女观的话,那么玛玛奇怎么能这样对待女儿?一个深受过婚姻暴击的女人,在断送了女儿读书改变命运的希望之后,又断送了女儿的求生欲望——漂亮得皮肤能放出光来的阿慕,抑郁成病,被激素摧残得身体肿胀,死时31岁——在印度,阿慕的命运不是个案吧?这才激发了阿兰达蒂·洛伊写这样一本小说向世界呈现印度妇女命运的心愿。

作者的愿望已经达成,文字华美、内容阴森的《微物之神》的中文版都已经出版了那么多年。只是,这件为阿慕私人定制的袍子过于宽大,一个人的悲剧怎么填得满?所以,阿兰达蒂·洛伊让会拉小提琴、能腌制味道佳美的腌果菜的玛玛奇,也尝尽了不如意婚姻的苦楚;更让因爱上英国传教士未果而始终未嫁的宝宝克家玛(阿慕的姑妈),用一生演出了一场多幕的悲剧。

要给小说一个光明的结尾,这么念叨着,阿兰达蒂·洛伊就让双胞胎中的妹妹瑞海尔冲破阿耶门连这座无形的囚牢去美国嫁给了爱情。然而,执著于艺术真实的阿兰达蒂·洛伊还是让瑞海尔的爱情以离婚收场后不得不回到阿耶门连。从玛玛奇、宝宝克加玛,到阿慕,再到瑞海尔,阿耶门连的女性,不,印度女性用了三代人的时间长度试图为婚姻添上爱情的注脚,均告失败。用华丽的语言写悲伤,悲伤愈加悲伤,然而,《微物之神》最让人绝望的一笔,还不在此。

假如没有玛玛奇施以援手,帕帕奇没有办法囚禁重新找到爱情的女儿——正是被婚姻欺骗的母亲,成了毁掉女儿幸福爱情生活的帮凶,这也是《微物之神》让人放不下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吴玫)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哪一袭华丽袍子底下不爬满欲望的虱子?

第91届奥斯卡金像奖尘埃落定,又见一年一度几家欢乐几家愁。尽管近年来奥斯卡金像奖的影响力和收视率每况愈下,但每一尊小金人的去向仍让影迷们操碎了心。

本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的小金人被奥利维亚·科尔曼收入囊中,多少有些出乎意料。此前凭借《贤妻》夺冠呼声飙高的格伦·克洛斯再次与最佳女主失之交臂,成为七提七不中的陪跑专业户。这位年愈七旬、身经百战的骨灰级奶奶在颁奖仪式上身披金黄色战袍的身影,着实让人心疼一把。

《宠儿》改编自18世纪英国公爵夫人莎拉·丘吉尔和安妮女王之间的真实事件,堪称英伦版的《延禧攻略》或《如懿传》,以安妮女王与莎拉、阿尔盖比之间的蕾丝故事,影射英国当时的政治斗争和宫廷生活。三个女人一台戏,本片中三个女角的戏份和表演一个比一个精彩。

先看戏份。

与历史书上那个统一英格兰和苏格兰、建立大不列颠王国的智勇双全的安妮女王相比,电影展示了她的另一个侧面——敏感、脆弱、孤独、不幸。安妮女王一生命途多舛,先后生了17个子女却无一留存,她承受着疾病缠身、身体肥胖、行动不便等身体上的痛苦,还承受着丧子之痛。在人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人后却是缺乏关爱、长期孤独寂寞、神经质的女人,为了满足自己生理和心理的欲望,对青梅竹马的闺蜜莎拉的宠溺和依恋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强势而能干的公爵夫人莎拉·丘吉尔是女王的知己和顾问,也是敢于掐女王脖子、敢于对女王冷嘲热讽的秘密情人。她勇敢而果断,不仅掌控着女王的饮食起居,甚至干预朝政,权倾一时。莎拉的丈夫马尔巴罗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在对法战争中担任英格兰统帅,为增强丈夫的权力和地位,莎拉极力撺掇女王继续发动战争,她对女王的爱是建筑在满足个人欲望的基础上的。

莎拉的表妹阿尔盖比则出身于破落贵族,对于权力的欲望让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她凭借着女王的宠爱,与大臣政治联姻,嫁给了托利党大臣与莎拉等分庭抗礼。

再看表演。

《宠儿》最大看点莫过于三个女主飙戏,奥利维亚·科尔曼、蕾切尔·薇姿和艾玛·斯通分别贡献了教科书级的表演:奥利维亚·科尔曼人戏合一,横扫各项影后大奖;石头姐与薇兹则全情投入,将权欲与爱欲争夺、撕杀呈现得淋漓尽致。

去年《爱乐之城》中的演技被吐槽,石头姐艾玛卧薪尝胆,此次以出色表现,实力打脸看低她的人。她将阿尔盖比温柔顺从下蠢蠢欲动的欲望表现得丝丝入扣,银幕上,欲壑难填的“白莲花”被刻画得栩栩如生。

薇姿的表现也是高光频频。她将莎拉夫人的高傲、英气和才能淋漓表现的同时,又把她身为女人的性感和示弱表现得层次感鲜明。影片最后,莎拉看到军队执行女王命令,逼近自己的宫殿实施驱逐,她知道大势已去,微笑对丈夫说“我有点厌烦英国了,我们去国外旅游吧”,这一句的表演将莎拉的聪明、高贵、尊严表现得入情入理。

奥利维亚·科尔曼的表演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绝不是浪得虚名,她把女王的多面性统一在角色中:时而,她是无理取闹的孩子,时而又是醋意冲天的情人;时而她是丧子之痛的母亲,时而她又是不可一世的统领天下者。舞会上看到莎拉和男人翩翩起舞,轮椅上的安妮女王表情从迷茫、阴郁变成暴怒,她癫狂而不失细腻的表演,把人物性格的冲突、歇斯底里表现拿捏得恰到好处,既收放自如地演出了安妮外在的痴、欲和率直、疯魔,也演出安妮内心对政治的怯懦、情感上解不开的痛苦。科尔曼的表演让整部电影的节奏张弛有度。

台上,华美的宫殿里,贵族夫人和臣子们优雅起舞,盛大华丽的洛可可建筑、维多利亚式宫廷服装和复杂纷繁的礼仪,美艳的皮囊,摇曳的烛光,梦魇般奢靡;台下,女王深夜歇斯底里的哀嚎,女王与公爵夫人不为人知的缠绵与渲泻,莎拉与阿尔盖比的勾心斗角,暗中较量。畸变的鱼眼镜头放大了宫廷背景之下每个人的荒凉命运,身着华丽袍子的人们摩肩接踵,闪亮登场,觥筹交错、举手投足之间,华丽袍子底下爬满了欲望的虱子,人们却假装看不见。

本文由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特约刊登

栏目主编:伍斌 文字编辑:朱蕊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老韩讲了一个故事:可恶的虱子

你见过虱子吗?那是贫寒时代最活跃的生物。大概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愈简单,它的生存能力就愈强盛。那些虱子头像个大吸盘,牢牢地吸附在皮肤上。尖尖的嘴能刺穿你的皮肤,扎入你的血管。吸吮你没有污染、原始的血液。一会它那大肚子就饱饱地鼓凸起来,阳光下一照,那血液还在流动呢。它的脚细密地能攀附在你身体的任何区域。你如果脱下衣服了,它就钻到衣服的粗线缝里,或补丁的夹层,再也寻不到它。

依稀记得,儿时在得胜堡。老人们坐在阳婆底下,没事的时候,一边聊天,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身上摸虱子。他们眯着眼,凭着感觉,在身上不停地摸来摸去。一会儿功夫,就摸出了一个。拿眼一看,又肥又大。放进嘴里,“嘎嘣”一下就咬死了。

农村人没有内衣可穿。老人们穿着破旧的棉袄、棉裤。有的棉花也露了出来,虱子在里面自由自在地爬行。有的老汉,顺着衣缝,或者那腋下的缝线、或者那衣服的脖领处,用牙齿一排排咬去。那“嘎嘣嘎嘣”的声响,还有那嗜血般的红红的嘴唇,永远记在我的心里。

当年得胜堡有个小羊倌是村里排名第一的扪虱高手。每次他都坐在阳婆下的小土堆上,脱下外衣,手法娴熟地捉住一个又一个虱子,很自然地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地轻轻咀嚼。模样就像一位正在嗑瓜子的优雅少妇。虱子什么味道不得而知。现在蝎子、白蚁、蝗虫之类都能登堂入室,摆在大餐馆的餐桌上,想必虱子的味道也应该不错。

听表哥说,他那时所在的小学校里,五个年级的孩子共用一个教室。低年级坐在前排、高年级坐在后排。每当下课时,总有人跑到土墙边,背靠着墙用力地蹭啊蹭。这是做甚呢?当然是蹭痒痒啊。也有急性子的,没下课时就把背靠在桌棱上蹭,蹭的桌子摇晃不止。为了这一时的痛快,当然也没少挨后排高年级学生的拳脚。

记得那年冬天。我看见两个人在堡墙窝风处的阳光下,脱了棉衣捉虱子。一边捉一边议论。一个说:“你说这些虱子,到底是哪来的?”一个说:“我听人家说的,是汗毛孔里冒的。”按照这样的说法,虱子捉而不尽,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堡里的人无所事事时,捉虱子是最喜欢的事情。女人有了空闲的时间,看到小孩子过来了,特别是小女孩,扳过脑袋就在头发上面捉虱子。孩子只好静静地依偎在大人的怀里,享受着捉虱子的快乐。

得胜堡的女孩子们头上都生虱子。因为不能经常洗头,虱子便不知不觉地在头发里繁殖开来。我常常看到女孩子长长的发丝上,挂满了小小的白花花的虮子。看到大人们把女孩的长发丝一根根拎起来,把拇指和食指的指甲紧紧扣在一起,然后沿着发根直捋到发梢。随之,一串串白花花的虮子便被大人捋了下来。

家庭条件好点的,当妈的就会买回一把篦子,极有耐性地为自己的女儿刮虱子。篦子每紧贴头皮刮至发梢,总会有大大小小的虱子被纷纷刮下来。母亲们把刮下来的虱子放到柜子上或木板上,再用拇指盖儿“嘎嘣嘎嘣”地摁死。母亲的拇指盖都被虱子的血染得黑红,脏兮兮不可言状。

儿时,我身上也有许多虱子。现在回想起,我那时穿的内衣里面,虱子及其卵,点、线、面杂陈的情况,头皮不免发麻,但在那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特别是棉衣里的虱子,差不多天天捉,但似乎永远都捉不尽。

常记得儿时冬天的晚上,母亲总会在油灯下把我刚脱下的棉衣棉裤翻过来捉虱子。我爬在不很热的被窝里,笑看母亲费力地从衣缝里为我捉出每一只虱子、有趣地听母亲“嘎嘣嘎嘣”地掐死每一只虱子的声音。

那时,我每天晚上脱下衣服,当务之急是挠痒痒。尽管挠得全身通红,还是不解渴。然后就学母亲的样子捉虱子。即便每天都捉,还是毫不费力地,在衣缝中找到肥胖的虱子,挤得两个拇指盖上全是鲜血。后来捉累了,就效法邻家郝大爷咬虱子的方法。只此一回,就把我恶心得差点把苦胆吐出来。

一次,我还把虱子们放进清凉油盒子里。第二天一看,虱子咬成了一个圪蛋。我有些解恨,心想:你们咬我,我让你们也相互咬一咬,尝尝挨咬的滋味。

尽管想尽了办法,虱子们依然快乐地活着,活得很滋润、也很潇洒。我就纳闷了:大家勉强填饱肚子,好不容易攒点血,缺德的虱子咋就黑上穷人了?原来,寄生于人体的虱子只适应正常人体的温度和湿度。一般情况下不会离开人体,只要离开人体两天就会死亡。按照这个说法,消灭虱子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把所有的内衣换掉、或经常洗澡,就完全可以消灭虱子。遗憾的是,那时有两套内衣的人很少,根本没有可换的,不穿只能光着身子了。

后来母亲不知从那里找来了六六粉。把脱下的衣服放到盆里,撒上六六粉,坐到炉子上煮,总算把虱子消灭了。但衣服再穿到身上那股六六粉的味道个半月都散不去。使人懊恼的是,过不了多久虱子又多起来。虱子的生命力极强,就像那个愚公——“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即便认识虱子的人,想找也找不到了。日子过好了,家庭和个人卫生也随之改善了,虱子哪还有生存的余地呢?  

提起虱子,民间还有一句俗语:“穷生虱子,富长癞。”这话说得还真有道理。在邓公时代,人们衣食无忧了,虱子就没有了,得皮肤病的人却多了起来。按理说,这个事情还会与时代有关系吗?

不知道现在农村人的身上还有没有虱子了,据说有些穷困的地方还有。有童话说,有只小虱子一天问妈妈:“妈妈,我们在城里吸不着血吗?为什么非要在乡下呆着?”

妈妈:“城里的血倒是好吸得很”。

小虱子:“那我们咋又回来了?”

妈妈:“现在的城里人没人味了!”

后记:

有智者说,现在虱子绝迹和我们的饮食有关。就拿呼和浩特来说吧,从山东寿光进来的蔬菜经检测平均有六种农药残留。再加上每日食入的地沟油,我们的胃里就是一个化学物质集散地。每日食用这样的东西,就连汗液也是有毒的,虱子哪还有存活的余地?

前数年,同时有日本与我国的观光团赴东南亚游览。因为食物不洁,数十位日本人全部住院抢救,我们同胞竟然无人感到不适。可见我们经过数十年的锻炼,已成练就金刚不腐之躯、五毒不侵之身,谁又能说不是一件幸事?(作者 韩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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