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减肥?肥胖诊疗指南强调:严格把握适应证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我国首部肥胖症多学科诊疗指南《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显示,近年来,我国超重和肥胖人群的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作为慢性疾病中的独立病种及多种慢性疾病的重要致病因素,肥胖症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我国第六大致死致残主要危险因素。
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中国成年人超重率为34.3%,肥胖症患病率为16.4%。超重和肥胖症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性别差异,北方地区普遍高于南方地区,男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比例均高于女性。
世界卫生组织将肥胖症定义为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异常或者过度脂肪蓄积。在我国,体质指数(BMI)是评估全身性肥胖的通用标准。BMI达到或超过28kg/m?即为肥胖症。为进一步指导临床诊疗,根据肥胖症国际分级标准及亚洲人群特征,建议将BMI进一步分级为轻度肥胖症(28.0-32.5kg/m?)、中度肥胖症(32.5-37.5kg/m?)、重度肥胖症(37.5-50kg/m?)和极重度肥胖症(≥50kg/m?)。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减肥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达到减肥目标,市场上涌现出了各种的“减肥神器”。
据报道,大量虚假标签的口服减肥产品冒充真正的司美格鲁肽,在电商平台上泛滥。这些产品多不含司美格鲁肽或GLP-1,而是利用这些名词进行宣传,成本低廉,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同时,还有违法者在网上售卖未经审批的司美格鲁肽原料和针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国内获批的司美格鲁肽来自丹麦的诺和诺德公司,用于治疗糖尿病,其口服款于今年1月获批,是国内目前首个及唯一获批上市的口服GLP-1药物,需要处方才能购买。但电商平台上,“口服司美”“GLP-1活性胶囊”“司美纤体饮”等“冒牌司美”层出不穷。
冒牌药非法获取暴利,而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成分更会损害消费者健康。西布曲明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会增加罹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年,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资名单(第一批)》,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然而,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有关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看待减肥问题,不可盲目追求瘦身效果,更不能轻信非法减肥产品的宣传。管住嘴、迈开腿,减肥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饮食和锻炼来实现,而不是寄希望于含有禁用成分的减肥产品。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广告,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
《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强调,近些年来,减重药物的研发进展迅速,尤其是以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lucagon-like peptide-1receptoragonist, GLP-1 RA)为基础的新型减重药物不断问世,减重效果也不断提升。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应用药物治疗肥胖症应该严格把握适应证,规范使用,需要在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有无禁忌证后方可起始应用,同时在使用药物减重的过程中也需要定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规律随访,监测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根据情况适时34调整治疗方案。(中国经济网 韩璐)
吃药减肥?肥胖诊疗指南强调:严格把握适应证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我国首部肥胖症多学科诊疗指南《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显示,近年来,我国超重和肥胖人群的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作为慢性疾病中的独立病种及多种慢性疾病的重要致病因素,肥胖症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我国第六大致死致残主要危险因素。
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中国成年人超重率为34.3%,肥胖症患病率为16.4%。超重和肥胖症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性别差异,北方地区普遍高于南方地区,男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比例均高于女性。
世界卫生组织将肥胖症定义为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异常或者过度脂肪蓄积。在我国,体质指数(BMI)是评估全身性肥胖的通用标准。BMI达到或超过28kg/m?即为肥胖症。为进一步指导临床诊疗,根据肥胖症国际分级标准及亚洲人群特征,建议将BMI进一步分级为轻度肥胖症(28.0-32.5kg/m?)、中度肥胖症(32.5-37.5kg/m?)、重度肥胖症(37.5-50kg/m?)和极重度肥胖症(≥50kg/m?)。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减肥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达到减肥目标,市场上涌现出了各种的“减肥神器”。
据报道,大量虚假标签的口服减肥产品冒充真正的司美格鲁肽,在电商平台上泛滥。这些产品多不含司美格鲁肽或GLP-1,而是利用这些名词进行宣传,成本低廉,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同时,还有违法者在网上售卖未经审批的司美格鲁肽原料和针剂,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国内获批的司美格鲁肽来自丹麦的诺和诺德公司,用于治疗糖尿病,其口服款于今年1月获批,是国内目前首个及唯一获批上市的口服GLP-1药物,需要处方才能购买。但电商平台上,“口服司美”“GLP-1活性胶囊”“司美纤体饮”等“冒牌司美”层出不穷。
冒牌药非法获取暴利,而被明令禁止的非法成分更会损害消费者健康。西布曲明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会增加罹患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2010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同年,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资名单(第一批)》,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然而,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案件时有发生。
对此,有关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看待减肥问题,不可盲目追求瘦身效果,更不能轻信非法减肥产品的宣传。管住嘴、迈开腿,减肥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饮食和锻炼来实现,而不是寄希望于含有禁用成分的减肥产品。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广告,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
《肥胖诊疗指南(2024版)》强调,近些年来,减重药物的研发进展迅速,尤其是以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lucagon-like peptide-1receptoragonist, GLP-1 RA)为基础的新型减重药物不断问世,减重效果也不断提升。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需要注意的是,应用药物治疗肥胖症应该严格把握适应证,规范使用,需要在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有无禁忌证后方可起始应用,同时在使用药物减重的过程中也需要定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规律随访,监测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根据情况适时34调整治疗方案。(韩璐)
来源: 中国经济网
19岁女生因治病用药致肥胖 遭同学讥讽 是冷暴力?
心理专家呼吁:抑郁并非脆弱,他们更需关爱
律师认为:同学的讥讽行为侵犯了女生人格权
近日,陕西某中职学校一名体重100公斤的高一女生家长反映,其女儿因用药导致肥胖,部分学生言语讥讽其体型,校方被指“不当处理”致其女儿情绪崩溃,甚至出现轻生行为。有心理学专家表示,起绰号、笑外貌、讽体型等校园中常见的行为,其实是校园“冷暴力”的一种。
曾患抑郁——
女孩初中疑遭校园霸凌
服药后体重渐增
“孩子一直比较瘦,初中时被一男孩进行过校园霸凌,虽然学校对男孩做出了惩罚,但是孩子也落下了心理阴影。此后经医生诊断为轻度抑郁症,并开始服药。”李女士回忆,女儿小李自服药后,便出现了体重增加的情况。医生表示,抑郁症患者出现体重增加的现象较为常见,其背后涉及生理、心理及药物等多重复杂因素。“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我们也不敢再对孩子的体型做出要求,只要她快快乐乐的成长就好。”
李女士回忆,因为这段不好的经历,孩子在学校的课程耽搁了很多,随着学习成绩下降,孩子渐渐出现了厌学的情绪,留级补习也未能让孩子走出厌学的状态,为了不让孩子的成长和学业间出现恶性循环,她便给孩子在当地找了一所口碑较好的职业高中,准备让孩子学一手技术。
又遭讥讽——
入职高后任班干部
同学不服管理讥讽其体型
李女士讲述,2024年9月,19岁的小李进入了陕西某中职学校学习中医康复专业,此时小李的体重已达到100公斤,“因为学业压力减轻,孩子入职高后的情绪有了明显的好转,之后也当上了班干部,帮老师处理学生工作。但当班干部后没多久,班里就有学生不服我女儿的管理,开始言语攻击孩子。”李女士称,女儿多次向班主任反映,但未获有效干预。
3月31日晚,因上自习时两学生吵闹,小李作为班干部维持纪律,随后遭到了吵闹学生的辱骂,“孩子说他们骂的很难听,最终孩子因不堪压力情绪彻底崩溃,全身发抖、痛哭至近乎晕厥,班主任随后通知我,让我把孩子接回家中。”事发后,涉事学生又在个人朋友圈发文称“在班当狗,她给你骨头么”,李女士称其疑似暗指小李在晚自习维护纪律的行为。
事态发酵——
涉事学生家长私聊讥讽抑郁症
并将聊天记录发至班级群
李女士说,4月1日,她与一位涉事家长在微信群聊中发生了争执,聊天记录显示,李女士先是就涉事学生言语讥讽小李一事向涉事家长申诉,但语言较为激烈,提到让涉事学生的家长“看看自己德行”。该家长也反唇相讥,随后还在班级微信群中公开了与李女士的私聊记录,并指出其女儿“患有抑郁症”,相关言论被群内多名学生及家长围观。
4月1日,她本想开车带着女儿到郊外散心,在开车过程中,女儿无意间看到了涉事家长在家长群中的发言,“孩子看到涉事家长发的聊天记录后,本来压抑的情绪一下爆发了,孩子说自己就不该长这么胖,不该成为同学和他们家长的笑柄。随后拉开车门要冲下去轻生,还好当时车速不快,孩子跳下车后没有受伤。”李女士哽咽着讲述。
李女士表示,事发后校方未对涉事学生进行任何处理,“孩子现在不敢返校,每天躲在家里哭。我也很担心未来孩子入校后,会再次遭到其他学生的欺负和挑衅。”
校方回应——
正积极联系家长协商
没想到言语纠纷会造成这么大影响
4月14日上午10时许,涉事学校校长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此次事件起因系两名调皮学生不配合副班长管理纪律,随后三人在晚自习室内发生言语纠纷,导致副班长小李情绪崩溃。事发后,他们已联系双方家长,此事目前仍在协商中。
对于李女士指小李曾向班主任反映过遭“言语霸凌”但未被重视一事,该校长称情况不符,“班主任都是积极处理学生关系的,发生后我们会对涉事孩子进行批评教育,但因学生素质差异,批评教育能起到多少效果,我们其实很难掌握。”对于后续的处理,该校长表示,将从多方面尽力缓和双方学生和家长的矛盾。
该校长表示,学校作为寄宿制管理学校,设置有心理课程及心理评估,“此前发现过小李的情绪较易受他人影响的情况,本来想着渐渐给她调整岗位不做副班长了,但没想到会在晚自习发生口角,更没想到后续影响会这么严重。”
专家声音
起绰号、笑外貌、讽体型等行为是校园“冷暴力”的一种
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委员刘林指出,起绰号、笑外貌、讽体型等校园中常见的行为,其实是校园“冷暴力”的一种,在《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7)》所做的调查中,将校园欺凌类型分为“身体欺凌(故意冲撞)”“语言欺凌(难听绰号)”和“关系欺凌(联合孤立)”三种,后两种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冷暴力”行为。
他表示,在一项调查中,60.1%的受访者认为校园“冷暴力”会在当事人内心留下阴影。校园“冷暴力”,发生于细微而伤人于无形。如果没能及时制止,对人造成的伤害十分严重。调查也显示,儿童受欺凌经历与其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长期遭受校园欺凌和冷暴力,孩子会变得性格畏缩,相比于其他孩子也更容易产生焦虑、敌意和沮丧等负面情绪,并且遭遇的欺凌程度越高,表现越明显。
为什么孩子会出现厌学的情况?刘林表示,不是因为孩子懒,而是他们心理受伤了,“想象一下:如果你每天上班都被同事嘲笑、被领导忽视,回到家还要被问‘今天怎么没升职’,你也会想逃离。孩子厌学,就是这么回事。”
刘林指出,孩子厌学通常存在这两种情况:
1.学校成了“危险区”。被同学嘲笑体型、被孤立、被起侮辱性外号、被传谣言,这些伤害像小刀一样,每天在孩子心里划口子。他们不是讨厌学习,是害怕那个充满恶意的环境。
2.“我永远不够好”的绝望。考试排名成了衡量价值的唯一标准,有些孩子就像被困在跑步机上——拼命跑却永远追不上。“作为学生,价值和快乐的源头无非是人际与成绩,如果这两个体验都非常糟糕,那怎么会喜欢上那个地方。”
家长能做什么?刘林指出,家长应“先治心,再治学”。他表示,孩子厌学的时候,最怕听到“别人都能上学,怎么就你不行?”他强调,家长可从以下两点介入:
1.按下暂停键,接住情绪。可以离开学校,先离开刺激环境;可以不去谈论学习,去聊游戏、聊音乐、聊聊八卦;也不要问那么多,陪着就好,孩子有时倾诉,也未必需要你去支招,可能就是需要被倾听而已
2.给学校“打补丁”。不要和老师争论“谁对谁错”,直接说:“我的孩子现在需要帮助,能不能让他每天只来上两节课?”;请老师安排两个友善的同学;孩子的一些需求,直接帮忙她解决。
此外,他强调,请社会停止用“现在的孩子太脆弱”评价厌学少年,那些被诊断为“抑郁症”的孩子更应得到关心爱护。
律师说法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如协商不成,则可依法提起诉讼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他表示,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若学校接到相应学生反映或者教师已经发现却未对涉事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损害进一步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他强调,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同学的讥讽行为侵犯了女生的名誉权等人格权。若被欺凌者遭受巨大精神压力,有权向校方、涉事学生及监护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赔礼道歉。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涉事涉事学生达到相应的责任年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规定,还有可能承担相应行政或者刑事责任,未尽到职业的教师还有可能受到内部纪律处分。
著名公益律师、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表示,校园欺凌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对校园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施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他表示,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该法案将未成年人的法定最定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而结合校园欺凌的常见行为方式,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
朱长江建议,学生在遭遇校园欺凌时要立即向老师、学校管理人员或者家长反映。其次,家长要保存好与校园欺凌行为相关的所有证据,如短信、聊天记录、社交媒体记录、医疗报告等。最后,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受害者可以先通过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加害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